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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第一条 特别提示

租租房车网为上海阿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为客户进行代为预订海外及国内自驾租车服务。 在预订开始前,请仔细阅读本须知,本须知将做为双方协议的主要内容。当您开始预订海外自驾产品时,已表明您仔细阅读并接受协议的所有条款。

第二条 相关概念注解

您接受租租房车车网对以下概念解释:

1. 自驾租车产品:自驾租车产品是指,租租房车为其客户代为预订车辆使用的租车服务。本产品仅在租租房车服务已经开通该项业务的国家/城市预订。

2. 自驾租车产品开始和结束时间:开始时间以订单上预订的用车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超时部分请客人根据不同车型选项说明中的具体标准在还车时直接与供应商结算。

3. 海外房车自驾租车租金基本计费单位:日历天数(即取车当天算一天),无论几点取车均需要计算。通常房车租赁有最小租赁天数限制,根据不同车型、时间、和租车公司等不同。

海外普通小车租赁基本计费单位则以自然天数,租期不满24小时的按24小时计算。

4. 费用中不含路桥费、停车费以及因违反交通法规产生的罚款等费用。

5. 以下所说的承租人是指:使用租租房车网自驾租车服务的人员;预订人是指:在租租房车网预订自驾租车产品的人员。

第三条 租车产品价格

1. 租租房车网保留在不事先知会的情况下随时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自驾租车产品价格的权利。

2. 您预订的自驾租车产品价格,以租租房车网给您的确认单(邮件、传真或手机短信)上约定的金额作为为准,须注意该金额包含的服务内容,其它不包含内容最终价格请以当地租车门店为准。租租房车网给您的确认单上约定的价格,只包括确认单中注明的费用包含项中的内容,其它均不含。

3. 如果您超过确认单中用车所限定的使用时间或公里数,请您参考具体产品中相应车型中有关超时超公里的收费标准在还车时直接与供应商结算,供应商会在还车结算后提供您相应的收据。

第四条 订单生效

订单生效的定义:产品预订成功并付款后,租租房车网给您发送确认单并提供提车编号等信息(因网络或租赁公司系统等原因可能会延迟但不超过48小时内发送),该订单即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

订单修改:仅在据提车时间14天前修改,修改内容仅限联系人信息和驾驶员信息。针对其他订单内容调整,例如取还车时间、车辆型号、取车门店等信息,建议与租租房车工作人员确认后,取消原有订单重新下单。 

第五条 您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

-取车前91天以外取消,将不收取额外费用;
-取车前90天至23天内取消,收取10%费用,退还总价90%的费用;
-取车前23天至14天内取消,收取50%费用,退还剩余50%的费用;
-若在13天内取消不到门店履行订单:将不退还预付款;
-订单取消后,租租房车将在5-10个工作日内为您原路退还相关款项。

-在每年的旺季(5月~7月)可能租车公司会调整时间,免费取消订单时间将调整至取车前的151天。

第六条 更改已生效订单

仅在据提车时间14天前修改,修改内容仅限联系人信息和驾驶员信息(仅可免费一次且修改其中的一项).针对其他订单内容调整,例如取还车时间、车辆型号、取车门店等信息,建议与租租房车工作人员确认是否可以修改(若可以修改,对于差价部分需要另外收费),或取消原有订单重新下单。 注:订单修改仅限一次,多次修改将会收取50人民币一次(一项)的手续费。

 

第七条 租车产品使用权变更

如您需要将车辆使用权转与他人,请务必取消原有订单,再重新下订单。未经租租房车网认同的使用权转让,我们对可能发生的任何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您应履行的义务

1. 您提供给租租房车网的个人信息均为真实有效的,并请在约定时间持确认短信/邮件、本人两证一卡(护照、有效驾照原件及翻译件或公证件、余额充足的信用卡)前往门店办理租车手续,并与车辆租赁商家签署租车协议。

2. 如果您的驾照为国内驾照,根据部分国家/城市的法律需提供驾照翻译件或公证件方可租车自驾,请您自行确保届时能够提供符合规定的驾驶证件。如果您的驾照为国际驾照,请您自行确保届时能够提供符合规定的国际驾照以及该国际驾照签发国的当地驾照原件。

3. 在您取车时,车辆租赁商家将刷取一笔您的信用卡预授权作为租车保证金(不同供应商刷取金额不同),如果您租车期间没有违章,在您还车一个月后,这笔费用将自动解冻,归还您信用卡中;如果您租车期间发生违章,车辆租赁商家将会把违章记录邮件给您,同时在您的保证金中按违章金额扣去费用,余额归还信用卡中。 海外车辆租赁时信用卡产生的刷卡费用将由您承担。

4. 客户在不同门店还车可能有收取异地还车费用。相应费用将由提车或还车时的门店收取,任何临时改变须提前与门店或租赁商家沟通并得到认可。

5. 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取车或还车,应按照提车时与车辆租赁商家签订的协议执行。

6. 所有的承租人保护服务应在承租人遵守租车协议的前提下提供。

7. 诚实守信,按照约定进行使用权转让;不按照要求,所发生的任何责任,预订人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租租房网应履行的义务

1. 租租房车网保证您按照约定的时间能够准时使用车辆,并保证您在使用车辆中不因为车辆的原因产生安全问题。

2. 租租房车网应告知您用车的具体接洽办法。

3. 海外自驾租车产品组成要素,均为经过租租房车网严格考评筛选出的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租租房车网对订单中已经确认的用车车组描述和相关服务和承诺承担责任。

4. 租租房车网不直接从事汽车租赁营运,订车人与租车服务商建立汽车租赁合同关系,汽车租赁商家为合法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汽车租赁商。惠租车网仅负责租车产品因预订环节产生的相关事宜,租车期间发生的各种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车辆急修援助、保险理赔罚金、延期还车等其他事宜,由客户(承租人)和租车公司(出租人)按照其双方签署的书面租车协议协商解决,租租房车网不承担租赁车辆因任何事故造成的任何后果。

第十条 不可抗力

您和租租房车网双方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雷击、水灾、火灾等自然原因,以及战争、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已生效订单约定内容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在您的预订生效后,如果在本须知或订单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您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您只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

本须知未尽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